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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长刁建东带团赴义乌调研
    来源: 作者: 编辑: 时间:2017-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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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更好地开展我省旅游购物和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培训工作,促进我省临沂商城工程物资市场市场采购贸易方式以及青岛、烟台等地旅游购物方式快速发展,受商务厅委托,5月5日,院长刁建东带团赴中国义乌国际商贸城就旅游购物和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开展调研,成员包括临沂商城市场采购贸易办公室副主任王大昕、临沂市商务局外贸科刘腾和我院国际贸易系、国际运输与物流系部分教师。义乌市商务局相关领导接待了考察团并举行座谈。

    座谈会上,义乌市商务局副局长寿升第从义乌开展国家级市场采购试点的原因、对地方的作用和意义、浙江省配套优惠政策以及义乌的做法等方面进行了经验介绍。大家还就市场采购做法中如何扩大国际采购商数量、如何扩大外贸业务主体、如何解决产品来源可溯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寿升第还代表义乌市商务局邀请我院教师一起参与市场采购业务的理论研究。

    考察团在义乌市商务局有关人员的带领下现场参观了中国义乌国际商贸城、义乌港和进口商品市场,了解了市场采购业务的流程和海关监管的具体做法,考察团成员还与市场里的商户进行了交流。  

    通过此次调研,考察团对义乌国际商贸城的市场采购业务的做法有了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对临沂商城的未来发展,提出了急需研究解决的“谁来卖”、“卖什么”、“谁来买”以及如何提升贸易便利化程度等关键课题,并初步明确了下一步面向临沂商城市场采购业务提供业务培训的方向。

    “旅游购物”贸易方式是指国内外旅游者通过旅游渠道,进行商品采购、报验、报关并将所购货物运回国内进行销售的贸易行为。“旅游购物”每票报关单金额需在五万美元(含)以下,外管局不进行强制结汇,出口不需要提供增值税发票,国内增值税不征不退。2012年10月12日海关总署批复同意临沂商城暂采用“旅游购物“贸易方式,2016年省政府确定在青岛市、烟台市、威海市开展旅游购物贸易试点。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是指由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在经国家商务主管部门认定的市场集聚区内采购的、单票报关单商品货值15万(含15万)美元以下,并在采购地办理出口商品通关手续的贸易方式。2014年11月1日,首票以市场采购(海关监管代码1039)贸易方式申报出口的小商品货物在浙江省义乌海关完成通关手续后顺利出运。临沂商城工程物资市场是全国第三批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市场,也是唯一的工程物资类市场,自2016年11月7日实施首票出口。

    旅游购物贸易方式采用的是海关单一监管方式,单票货值较小;市场采购贸易方式需要商务、海关、质检、税务、工商、外汇等管理部门的综合监管,单票货值较高。自“市场采购”(1039)监管方式正式实施之日起6个月后,实施地区不在使用“旅游购物”(0139)监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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