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专题学习会议,集体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财政部新修订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现代学徒制工作的通知》和《中共青岛市委关于“学深圳、转作风”机制建设的意见》,并部署学院贯彻落实工作。中心组全体成员参加,党委书记林凌家主持会议并发言。
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全文和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体系》。会议认为,《办法》的出台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突出政治监督,强化纪律和规矩约束,全面加强和系统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重要制度成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供了遵循,筑牢了“红线”,具有重要意义。大家纷纷表示,《办法》规范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学院要从严从实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检查相关工作,坚持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把干部管理监督与干部选拨任用、考察考核、日常管理、培养教育结合起来,使从严管理监督成为“新常态”。
会议传达学习了《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精神,要求全院上下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塑形铸魂科学家精神为抓手,切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积极营造良好科研生态和舆论氛围。会议强调,要推动作风和学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大力弘扬胸怀祖国、服务人民的爱国精神,勇攀高峰、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追求真理、严谨治学的求实精神,淡泊名利、潜心研究的奉献精神,集智攻关、团结协作的协同精神,甘为人梯、奖掖后学的育人精神。会议要求,全院师生要深入学习《意见》精神,深刻把握《意见》内涵,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意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经常性开展职业道德和学风教育,提高对科研活动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的认识,要崇尚学术民主,坚守诚信底线,反对浮夸浮躁、投机取巧,反对科研领域“圈子文化”,争做科技强国的奉献者,崇高思想品格的践行者,良好社会风尚的引领者。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按照《教育部2019年工作要点》部署,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推进现代学徒制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会议认为,《通知》明确了全面推广现代学徒制的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将引导行业、企业和学校积极开展学徒培养,推进落实好招生招工一体化、标准体系建设、双导师团队建设、教学资源建设、培养模式改革、管理机制建设等重点任务。会议要求,学院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把现代学徒制工作与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结合起来,深入研究,统筹推进,抓好贯彻落实。
3月29日,财政部公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财政部令第100号,以下简称“《决定》”),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进行了修改。会议认为,《决定》的修订发布,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决策部署,完善科技成果使用、处置、收益管理制度,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的重要举措。学院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进行研究,结合学院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办好一次会,搞活一座城”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学深圳、赶深圳”,放大坐标找不足,提高标准找差距,建立健全“学深圳、转作风”长效机制,引导全市各级干部提升境界、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加快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中共青岛市委近日发布《关于“学深圳、转作风”机制建设的意见》。会议认为,学院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学院的实际,深入学习领会“学深圳、转作风”的内涵和载体,进一步建立健全学院持续学习、理念更新、比学赶超、能力提升、正向激励、监督问责等机制,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改进工作,推进学院更好更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