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及《教育部贯彻落实< 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 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和省商务厅有关要求,近日,学院党委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我院落实工作,审议通过了《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商务厅有关要求的实施意见》。
《意见》要求全院各级领导班子和全体教职工,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省委、教育部、省商务厅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深刻认识改进作风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商务厅要求上来。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热情服务群众,畅通意见渠道,带领教职员工扎实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研究和解决学院发展中面临的实际问题。学院要精简会议活动,提高效率,开短会,讲短话,办实事;精简文件简报;厉行节约,严格按章办事,节省经费支出。各部门单位密切配合严格执行,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督导检查,确保落实和长效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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