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10日下午,学院在行政楼201会议室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对《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学习动员。副院长高成在会上做了专题讲话。各部门中层正职及副职主持工作的干部参加了会议,泰安校区相关负责人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参加了会议。
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8年11月30日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这是我省对学校安全工作第一次进行专门立法,体现了省委、省政府、省人大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视。2018年12月24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专门召开会议对《条例》的意义进行了传达和解读,要求各学校要组织学习并认真贯彻执行《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