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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战部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2-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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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统战宣传、信息及其它工作。宣传、贯彻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结合学院实际,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负责制定统战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民主党派及无党派代表人士工作。建立副高以上职称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名册,支持和协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支持民主党派开展活动和发挥作用。及时向党外人士通报学院重要工作情况,认真听取党外人士的意见建议 。  
3.党外人士的举荐工作。根据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有计划的培养、选拔、推荐党外人士到各级人大、政协、党派担任职务。做好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协调与服务工作。  
4.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收集他们对学院教育教学、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为他们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解决实际问题,发挥他们在学院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5.侨务工作。宣传、贯彻党的侨务和对台政策;做好港澳台胞及其眷属的有关工作。
6.民族工作。进行党的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加强与少数民族师生的联系,协调解决他们反映的有关问题。  
7.留学归国人员工作。加强与留学归国人员的联系,注意研究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8、负责本部门及相关网页的管理和更新。
9、负责本部门档案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10、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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