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教学厅函〔2021〕37号做好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促就业“国聘行动”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2-02-11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共青团山东省委 山东广播电视台关于转发

教学厅函〔2021〕37号做好2022年度高校

毕业生等重点群体促就业“国聘行动”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国资委、团委,各中央驻鲁企业,各省属企业,各高等学校,山东广播电视台各频道、各媒体: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联合开展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促就业“国聘行动”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增强实效。各部门、各企业、各高校要将“国聘行动”纳入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的年度总体计划,把解决毕业生等重点群体求职中遇到的问题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创新政策措施,增加岗位数量,提升服务质量,推动“国聘行动”取得更大实效。

  二、发挥优势,形成合力。各部门、各企业、各高校要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组织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相关活动,发挥市场化促进就业、推动供需精准对接的独特优势,提供多样化人力资源服务。加强对招聘活动审查和监管,严厉打击虚假招聘、就业歧视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重视对求职者的信息保护,杜绝信息泄露等情况。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国资部门、教育部门和高校要统筹安排“国聘行动”线上线下各类招聘活动,引导高校毕业生和国有企业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严格执行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制定活动现场疫情防护方案和应急预案,积极稳妥地组织承办好线下招聘活动。共青团组织要发挥密切联系青年优势,发动广大青年求职者和企业家参与“国聘行动”。中央驻鲁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要带头参与,千方百计稳定现有就业岗位,积极增加新的就业需求,提供更多优质岗位。山东广播电视台的各频道、各媒体要积极参与“国聘行动”,持续开展招聘宣讲活动。

  三、宣传总结,营造氛围。各部门、各企业、各高校要配合做好“国聘行动”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向社会广泛发布活动内容、招聘信息、稳就业政策措施等,定期汇总招聘数据,及时总结报送有关典型经验和做法,吸引各方积极参与,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共青团   山东省委山东广播电视台

  2022年1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服务处)